一、农村经济体制创新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农场)等新型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延边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平台,逐步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的试点及推广,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大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工作。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探索多种支农贷款方式。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

二、加快农民工市民化

鼓励有条件的农民工进城买房成为这一轮去库存政策的倚重和最大希望。多地都已明确出台政策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农民工的市民化,短期内无法立竿见影,但从中长期来看,会对稳定房地产市场需求,尤其是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市场需求,起到重要支持作用。除了落实户籍改革方案、改革住房制度以外,原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的流转,发挥其财产功能也非常必要。

三、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

各县(市)要按照《全州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延州国土资发〔2015〕3号)要求,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权籍调查工作。2016年6月底前,各县(市)要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2016年10月底前,各县(市)要完成房屋权籍调查任务;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要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为加大权籍调查质量监管力度,确保权籍调查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满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需求,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权籍调查监理机制,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遴选具备资质的专业技术队伍承担权籍调查监理项目。

四、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保障农民带地进城。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围绕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制定切实可行的试点方案,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严格执行宅基地使用标准,禁止一户多宅。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探索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深化征地制度改革,规范征地程序,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