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欧盟商标包含的成员国有: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2013年7月1日零时整,克罗地亚正式加入欧洲联盟,成为第28个欧盟成员国。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限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限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他入《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的国民也可以提出申请。欧洲是中国对外贸易重要的海外市场,如果要在这些国家逐个进行注册,势必会增加注册时间和经济成本。而只要申请注册欧盟商标,即可在整个欧盟的二十八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如果有更多的国家加入欧盟,所申请的商标在新成员国也能受到保护。欧盟商标就是一种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注册的商标,目的在于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获得在相关商业或工业活动中将该商标用于众多规定的商品和服务上的排他性权利。欧盟商标可包括任何可用图表代表的标记,特别是文字,包括人名、图案、字母、数字、商品形状或其包装外观,只要这些标记能够把一种商品或服务用途同其它种类的用途区分开来。 因此,以下标记可以用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文字标记包括字母、数字、或字母、数字和文字的组合;包含或不包含文字的图形标记;彩色图形标记;颜色或多种颜色的组合;欧盟商标三维立体标记;声音标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