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章一般都是采用宋体字体。

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

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理解没问题即可。

扩展资料

宋体字于明朝以后才出现,原来,宋朝文化鼎盛,宋刻本精美大气,具有很高的收藏价值,明朝文人特别是书籍的收藏者,极度推崇“宋刻本”,因此明代出版界多翻刻宋刻本,但为求便捷,也为了降低成本,明朝的这些仿宋刊本经常只刻出“肤廓字样”,而非原来楷味浓厚的宋字。

最终形成了一种专门用于印刷的字体。康熙十二年(公元1673年),敕廷臣补刊经庵《文献通考》的序文中,规定:“此后刻书,凡方体称宋体字,楷书均称软字”。“宋体”之名由此而来。

但由于此字体盛行于明朝,并在明朝时期传入日本,因此日本于19世纪制造铅字字模时,称此字体为“明朝体”,及至20世纪中叶,从铅字凸字排版过渡到照相排版时,台湾从日本引进照相排版及相关字模,连带引进“明体”一词,台

湾华康科技于八十年代制作电脑字型时,也以“明体”作称呼,但在台湾教育部官方则称为“宋体”,因此台湾教育部所编定的字体称为“教育部标准宋体”。故虽然香港称之为“明体”,在中国大陆、台湾教育部称为“宋体”,但两者只是名称上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