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发票金额×(1+票外加成率)×综合税率

一、综合税率

1、餐饮业营业税按照营业额5%税率计算缴纳;

2、城建税,按实际交纳的营业税依照城建税税率计算缴纳交纳城建税。经营地址市区的税率7%;在县、镇的税率5%;不在上述地区的税率1%。

3、教育费附加,按实际交纳的营业税依照3%费率计算交纳教育费附加;

4、地方教育附加,按实际交纳的营业税依照2%费率计算交纳地方教育费附加。

5、个人所得税按照营业额依照附征率计算缴纳,附征率2%左右,各地不一。

综合税率大约7.6%左右。各地不一。

二、票外加成率为20%,各地不一。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