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条件的,是可以转所的,不过只能在本市内转所的。不过是有条件的。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实习人员可以申请调转实习律师事务所,并延续实习期:

1、实习期间,律师事务所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的;

2、律师事务所停业、合并、注销或被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的;

3、所在律所无符合规定条件的实习指导律师的;

4、所在律所受到停业整顿行政处罚,处罚期未满或者期满后未逾三年的;

5、所在律所受到禁止接收实习人员实习的行业惩戒,惩戒期限未满的。

除以上情况,实习人员一般在实习期间内不得转所,若在实习期间转所的人员,需注销其原有实习人员资格并重新办理实习人员申请手续。(情况参照实习人员申请注销所需材料要求)

律师协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是履行行业内部管理职责的行为,不是行政行为。

律师协会依据行业规范作出的内部考核结论,是司法行政机关是否许可律师执业的前置条件,也不是行政行为。

扩展资料:

为了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完善律师执业准入制度,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以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为申请律师执业依法需要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律师协会的考核。

第四条 律师协会应当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规则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

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律师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应当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