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溯及力是指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的不适用。溯及力,是指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就现代法而言,法律一般只能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事件和行为,即采取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扩展资料

对于由于司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所导致的新旧刑法与新旧司法解释交叉适用的解决,必须坚持一个原则:刑法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也即,司法解释应当完全遵循或者让步于刑法规定。

在司法解释与刑法规定不冲突的情况下,当然可以同时作为司法处理的依据;但当司法解释与刑法发生冲突,则优先遵守刑法规定,不能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而对所应遵守的立法规定进行调整甚至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