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越南人在越南办结婚需要办的手续材料如下:

一、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

二、办理材料:

1、内地居民:提交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2)、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选择以下一种途径获取):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或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4)、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全文同等格式翻译成中文,翻译文本可以由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者当地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

扩展资料:

离婚登记

一、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

二、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登记时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来往内地通行证和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应当提交有效护照。

2、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书

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只提交中文文本,如一方当事人不通晓汉语的,应当自带翻译人员。协议书内容应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件类别和号码、结婚登记日期、办理结婚登记机关、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等。

四、照片要求

各提交2张2寸近期免冠单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