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的幼儿园能收取物业管理费,各个地区标准是不同的,没有硬性规定。根据幼儿园的公益属性,参照幼儿园水、电、气、暖收费按民用的规定,制订小区配套幼儿园物业服务费按业主收取的标准。可按需收取,即需要什么服务,收取相关的费用。

比如幼儿园没有水管维修工,没有电工,请物业来帮忙,物业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可以是包干制,收取一笔固定的费用,出了问题派人来提供服务,不再单独收取。也可以是维修一笔收取一笔。唯有出台相应的标准,才是形成持久良性发展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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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幼儿园认为物业费过高一直拖欠,被物管公司告上法庭。但法院却“偏向”了幼儿园。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物管公司状告小区幼儿园交纳物管费案件,将物业费由每平方米3元降到1元。

案件中的幼儿园坐落于重庆市南岸区某小区内,系民办全日制幼儿园。小区业委会与物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幼儿园属于经营性质,按照小区内商业标准3元/平方米/月收取。而小区幼儿园认为物管公司按照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物业费标准过高,一直拖欠物业公司物管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小区幼儿园属于公益性事业,并非完全的营利机构。从小区教育事业和社会公共利益考虑,物管公司主张按照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物管费,对于小区内设立的幼儿园等教育设施物业而言收费过高,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最后,法院综合考虑该小区内其他物业类型的收费标准、物管公司所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等情况,酌定参照小区住宅收费1.00元/平方米/月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