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代干”是指未办提干手续选调工人从事干部岗位的工作。

简单地说,就是以工人的身份在干部岗位上干活。

打一个通俗一点的比方,就比如拉磨的驴,当它被套到马车上驾辕的时候,它依然还是驴,身份或者本质并没有就此而改变,而且也并没有因此成为名副其实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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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干产生背景

“以工代干”是个特定时期的历史称谓,起自于20世纪60年代“文革”前。由于缺乏正常吸收、录用干部制度,厂矿企业选调一些工人从事干部岗位工作,未办提干手续,这就是所谓的“以工带干”人员。

随后,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相继出现了 “以工代干”(在中小学校任教的也叫“以工代教”)。“文革”期间,干部使用混乱,“以工代干”人员越来越多,给干部管理工作带来了不少问题。

在一个“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的国度,一旦进入干部行列,就意味着有升迁和提高待遇的机会。于是,从“文革”期间一直到80年代初,车(ju)走车(ju)路,马走马路,“以工代干”现象愈演愈烈,且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1983年,国家针对“以工代干”问题出台了相关整顿文件。有些人按政策参加了相关考试,转了干正了名;有些人依托关系,“变”成了干部;有些人被退回到原工作岗位。

还有相当一部分人,“以工代干”到了退休年龄。在这一点上,男女有别。女性“以工代干”人员,只要个人档案里没有《“以工代干”人员转干审批表》,就仍视同工人身份,按五十周岁予以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