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2、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3、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生育保险是不能转移的。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

2、生育津贴就是以前所说的产假工资,为了与国际术语保持一致,后来才改为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

3、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并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故未婚先育不符合有关合法婚姻的规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