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需材料

1、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其他身份证明;

2、参保人员档案,档案中对从事特殊工种年限记载不清、不全的,还需提供确能证明从事特殊工种及年限的相关原始材料;

3、《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基本养老金核准表》;

4、《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核准表》;

5、《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反馈表》;

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办理流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退休资格核准窗口受理;

2、行政审批窗口人员审核、复核;

3、退休资格核准窗口办结反馈。

扩展资料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