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革以后,已经明确取消蓝印户口,因此现阶段是无法申请蓝印户口的,公民若需要在天津办理落户,可以办理户口迁移或者积分排位而落户到当地;

对于天津办理积分落户,要求公民在当地办理了居住证而且满足当地积分落户条件领取《准迁证》以后,办理相关的落户手续;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迁证》第二联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领取《户口迁移证》;

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房地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或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落户手续;

如落户集体户口人员,请将上述材料交到集体户口所属单位,如落户人才集体户口人员,将上述材料交到人才市场。可咨询落户地所属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具体材料和事宜;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

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