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域内效力亦称属地效力,是指一个国家法律的空间效力,即国内立法对本国境内的所有人、物和行为都有效。这是国家主权在法律上的体现,同时也是各国对人权保护的法律体现。域内效力,即法律规范在其制定机关所管辖的领域内的效力,域内效力包括:1. 法律的效力及于制定机关管辖的全部领域。2. 法律的效力只及于制定机关管辖的部分领域。域外效力,即法律规范在其制定机关所管辖的领域外的效力。一般情况下,法律的效力只及于制定机关管辖的部分或者全部领域,但也有例外。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8条规定:“法律的域外效力亦称属人效力,是指一个国家的法律对本国的一切人,不论该人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都有效,都应适用。”国内立法在一般情况下,同时具有域内和域外效力,特别在有关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方面,既要求位于其境内的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或无国籍人要遵守内国法,又要求位于境外的本国人遵守本国法。这样就会发生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个国家法律的域外效力的法律冲突。于是就产生了法律冲突的适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