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头,填写某机关管辖权的主办案件机关的名称。

二、基本内容

1、自我介绍。

2、你所报案件的基本内容。

3、基本内容的最后一段要写上如下内容: 以上本人(本公司)提供材料完全属实,并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结尾

写明报案人姓名(签名,捺印,公司或单位报案需加盖公章)和时间。

四、注意事项:

1、报案材料可以手写,但必须使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也可以打印,注意打印时最好使用A4纸;

2、报案材料必须如实陈述,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

3、报案人报案时需要携带所写报案材料、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

4、报案材料送达报案机关后,需要接受报案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报案材料的第一页右上角签名。

扩展资料:

刑事诉讼法规定:

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举报。

2、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控告。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都应该接受。

4、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其他规定:

1、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报案,应按事件的性质和法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