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杨xx,女,汉族,1978年4月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xx镇xx路xx号xx栋2单元3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被申请人:李xx,男,白族,1975年9月7日生,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请求事项:申请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查询及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39500xxxxxxxxxx,存款500000.00(五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2009年6月3日存入;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xx分行开户,存款不详,卡号6227xxxxxxxxxx,账号39500xxxxxxx;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已向贵院提起诉讼,现因家庭共同存款控制在被申请人的上述两个账户内,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特向贵院申请保全。

本申请人提供如下担保:家庭共有的房产一套。坐落于大理市xx路xx号,房屋所有权证号2005xxxxx,建筑面积105.32平方米,市场价值在60万左右。

特此申请。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

扩展资料: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