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特定关系人”是指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该意见同时规定了对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薪酬及由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问题的处理。

以往司法机关查处贪官受贿案,在其情妇受贿与贪官犯罪关联上查证较难。“两高”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执法方向,即贪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助情妇收钱视同贪官自己受贿。“法律对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作出规定,意味着中国加大了对贪官的惩罚力度。”

扩展资料:

与利益输送相伴生的一个新名词是“特定关系人”。

在审计署查处的案件中,特定关系人有的是情妇,有的是同学、朋友。总结相关的经验,审计署有关负责人认为,在以利益输送为特点的案件中,最值得研究和明确界定的就是特定关系人的概念。

审计署也将继续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各类案件的共性特点的研究,更好地把握新形势下违法犯罪的规律,更加有效地揭露和打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