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申请多个国际商标,除了联盟国以外,都需要逐一进行申请,即申请人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般来讲,我国企业可以到巴黎公约成员国或与我国签订有商标注册互惠协议的国家逐一注册。申请人一般可以通过委托代理机构(国内)、委托有关的律师事务所、经销商以及其他有关机构(国外)办理。逐一国家注册商标的方式比较适合大型企业或者对外维权要求比较高的企业或者没有原属国注册、申请却急需在海外使用商标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