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会同县为例:

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领取门头广告牌匾建设申请表(注: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领取)

二、提交材料:

(一)需提供广告设置效果图(白天效果图、夜景,要求A4彩图,标明所用材质、尺寸、制作单位),现状图(一张A4彩图),附一张以本店为中心的6家店在内的远景效果图一张。

(二)需提供广告拟建位置产权证明:房产证或场地使用协议、租赁协议复印件1份。

(三)需提供建筑装饰装修检查表(注:与管辖大队联系办理)。

(四)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名称核准书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五)餐饮、住宿业需提供卫生许可证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六)餐饮、住宿等三产需先到规划环境保护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七)需提供:门前五包责任状复印件(如没有,请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八)加盟全国连锁品牌店商户需提供全国连锁品牌授权书复印件1份。

扩展资料

《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在城市中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橱窗等设施 (以下统称广告、霓虹灯),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条 广告、霓虹灯应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第四条 广告、霓虹灯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 经批准设置的广告、霓虹灯,应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修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管理工作。设置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载体上的广告、霓虹灯的维护管理。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载体的使用单位负责;独立设置的,由设置单位负责;有设置协议的,由协议规定的维护管理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