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担保有两种情况:1、进口商:进口商有的时候因为受益人提交正本提单时间及流转等问题,来不及等到正本提单就需要提货,这个时候,进口商可以向银行交纳和信用证资金相等的保证金,换取银行的担保,从而可以凭借此担保和提单副本去船公司先行提货,待银行收到正本提单后,再用正本提单去船公司换取担保,但是此种担保大量占用进口方资金;2、出口方:针对出口方的信用证担保也叫做打包放款,出口方在收到进口方开来的信用证后,为了能够集中资金进行生产备货,向银行提出打包放款申请,向银行提供近期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等材料,将信用证正本留在银行作为质押品,获得银行贷款,从而缓解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