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房产证丢失应进行补办。

应按如下方式去房屋管理部门补办: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具体应该如何办理,应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拓展资料:

农村房产证办理流程主要是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如下规定。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第八十二条

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的村民住房和依法利用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房屋,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房屋登记。法律、法规对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十三条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