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碰瓷”,属北京方言,泛指一些投机取巧、敲诈勒索的行为。当今社会,碰瓷也不断地翻新,我们见的比较多的案例就是故意刮碰机动车,但是主要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讹诈钱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几千元不等。这种碰瓷的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或几十人专门碰瓷讹诈钱财的一伙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