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以下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要求执行:

一、专项工程或大中修工程现场安全标志严格按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作业区,下游过渡区、终止区实施。

1、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缓冲区总长不得少于1500m,该区间内统一设置“前方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导向”标志及“限制速度”标志等。标志牌按GB5768—1999标准制作。缓冲区应设置路障、隔离墩;

2、作业区是施工人员作业和施工物资堆放处,施工物资必须整齐堆放,不能过高和占用过往车辆行驶车道,施工机械须按标准涂上桔黄颜色,作业区与车道间也一定要设置隔离墩;

3、终止区长度不应小于50m,在终止区的末端一定要设置解除标志。

二、小修养护作业的交通控制,当需要占用车道时,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否则,应设置方形“警示牌”、“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导向”标志和车道隔离墩等,标志摆放距离不得少于300m;

三、若需在夜间施工,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黄色频闪灯警视信号,作业区内设置照明灯,一般禁止夜晚,雨、雾等不良天气施工。

四、施工全部结束,先将作业区清理干净,然后逆车流方向快速拆除所有标志。

扩展资料:

高速公路施工注意事项: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3、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4、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