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摘牌手续办理流程:

1、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确定竞买人,公布成交结果;

2、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应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交易双方缴纳定金。

4、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将挂牌出让结果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公布,并退还竞买保证金。

5、土地摘牌完成,转让生效。

扩展资料:

土地摘牌的注意事项:

1、明确要求投资方所取得的项目建设用地只能用于本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除非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并经过规划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否则投资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

2、土地使用权(包括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资、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因情势变更确需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的,受让方只能为政府或者政府指定的第三方。

3、实践中,投资商直接转让土地的情况较少,多数情况下是通过转让项目公司股权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等方式间接进行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