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不可以做被告。个体工商户不可以直接作为被告,个体工商户不具有法人资格,以其个人财产承担责任,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为被告。

依据《民法通则》第26条:“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根据我国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并以字号的名义从事工商业的经营活动。在诉讼中,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也就是户主为原告或被告。如果经营执照上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同的话,应当将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作为共同被告。

扩展资料

劳动仲裁及诉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之规定,劳动者与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是应当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

将业主的自然情况注明主要是基于:在实际生活中,相当一部分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或者将产业转包,或者出租给他人经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