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错过了兵役登记时间是可以补办登记的。

2、可以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去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

4、达到服兵役年龄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县、市兵役机关的通知进行兵役登记。接到通知后,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往登记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代为登记。

扩展资料

兵役登记的要求: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