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属关联企业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你为关联企业: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关联企业是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当遵循有限责任原则。也就是说,在不涉及关联行为的方面,各企业就自己的独立决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而在因其控制或相互影响以致某关联方丧失或基本失去独立性,包括企业法人意志或财产上的独立性,给从属企业或其少数股东、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则应由控制或者施加影响的关联方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应当刺破公司法人面纱,令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