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固定的经营烟草专卖的经营场所;

2、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3、对于零售烟草的零售点要符合相关规定,如果一个城镇中两个相邻的烟草专卖零售点距离较少100米,居民人数600人以上;

4、有相关工作人员;

5、相关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新办零售类需提交:

1、烟草专卖许可证新办申请表;

2、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需申请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2、与变更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3、原许可证正副本;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5、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仍需要继续生产经营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烟草专卖许可证延续申请表;

2、原许可证正副本;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审批机关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延续零售类许可证时,还应当提交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