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

鉴定出来后,相邻方的原因。

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2、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3、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跟楼上协商解决,看具体损失多少,跟人家协商一下,清点家中水淹的物品的损失,看哪家是能继续使用的,哪些是需要更换的,如地板等。要求给一定的经济补偿,并且把漏水修补好,不再让漏水发生。诚恳的跟人家谈,要主动,谁家被淹也都会心情不好。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建议协商解决

5、合计一下受损坏的物品现在价格,以及房屋受水淹后是否需要重新刷,及电路有没有受影响等等,也可以找物业介入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