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若男方发现女方出轨,可直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一般需要经过三个阶段:1、立案阶段:(1)拟写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存留了女方出轨方面的材料,这是后续法院判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孩子抚养权归属等问题关键判决依据。(2)资料齐全后,到立案庭进行立案,立案法官会针对诉讼资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案,一般都会予以立案,同时给予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即可。2、审理阶段:(1)立案之后七日内法院会将案件分配到承办法官,再由承办法官确定开庭时间。(2)开庭时,宣读起诉状、举证质证、陈述自己意愿。(3)庭审之后,针对离婚诉讼案件,法官一定会主持调解,如若能够调解,建议与对方调解离婚。也有法官将调解前置在开庭之前。(4)如若无法达成调解,由法院判决即可。3、判决阶段:案件审理适用简易程序三个月审理时间、普通程序六个月,立案之日起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