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地方的政策不同,以当地教育局出台的文件为准。

以鹤壁为例:补贴标准与资金筹措

1、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人员按教龄每满1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每月10元的标准发给养老补贴。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补贴标准按照原民办教师15年教龄补贴金额执行。

2、计发时间。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计发的起始时间为2012年10月。

3、补贴发放。符合条件人员的养老补贴由所在县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原任教地与现户籍所在地不属于同一行政区域的,养老补贴由现户籍所在地发放。

扩展资料:

认定办法

各县(区)和乡(镇)两级都要成立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认定办法,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一次性完成原民办教师身份和教龄认定工作。

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个人提出的申请及相关原始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乡(镇)、村、校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乡(镇)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报县(区)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审核结果在县(区)、乡(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作为养老补贴发放的依据。

六十年代初下放的公办教师身份可参照以上办法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