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真登记证书纸张表面光滑,纸张质量好,印刷清晰,墨色均匀,数字均使用专用字体均为公安部加密字体,比如“0”,中间有一条起伏的横杠。“5”的横为一条曲线,不是直线。假登记证书做工粗糙,印刷模糊,墨色过浓或过淡,真假对比,区别立显。

2、真登记证书中缝线为荧光材料制作,使用普通验钞用紫光灯照射即可发光。最后一页“重要提示”处同样发光。另外登记证书编号同样为荧光材料。

3、登记证书右下角盖章均为车管所证件专用章,不同地区的均有不同的特点,且尺寸固定,过大或过小均为假章。

扩展资料:

车辆登记证的补办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补办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