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长先与转出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填写《转学申请表》,递交转入学校。

2、家长向转入学校提供户口本、转学原因 及有关证件(如父母工作调令、转业证、房产证等)。

3、转入学校向家长开据《转学受理回执》 。

4、转入学校与对方学校沟通并同意后, 在网上学籍管理系统办理上报并审核。

5、转入学校向学生家长开据《转学办理通知单》,并告知家长与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局联系办理网上审核(同意)及调转学籍档案手续。

6、转入学校持《转学申请表》 到主管教育局办理网上审核手续。

扩展资料:

转学规定: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