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美军正常的指挥流程,作战指令通常按照“总统→国防部长(经参联会主席)→战区司令部→下级联合部队司令部→各级作战部队”的程序下达。

赋予部队作战命令一般通过指挥文书,有时也可口头下达。是实施指挥和部队遂行作战任务的依据。

所以,部队作战命令是逐级下达的,一层一层,下达命令可以越级下达,上报情况必须逐级上报。

军队还有一套自己的内部网络系统,一般通过这套系统来下达命令,有语音的和书面形式两种方式。

2,部队作战命令通常指规定作战任务的战役、战斗命令。广义的作战命令也包括开进命令、换班命令、撤离战场命令等。作战命令有合同命令和个别命令。合同命令是对所属和配属部队统一下达的命令。通常用于战役、战斗组织准备阶段。

3.其主要内容是:敌情判断;上级意图和本部队的任务,指挥员的决心;友邻的任务,分界线和接合部保障;各部队的编成、部署和任务;炮兵群和防空兵群、诸预备队的编成、配置和任务;完成作战准备的时限;指挥所开设地点和时间;代理人等。

4,下答作战命令的要求

(1)内容要求表述准确,措词简明扼要。由正职指挥员署名,视情况以书面、电报、图表或口述等方式下达。

(2)防御作战命令,还应有阵地编成、火力配系、工事构筑、障碍物配系等内容。个别命令是只对某一部队下达的命令。其内容仅限于该部队的任务及其有关问题。通常用于战役、战斗过程中,或为不暴露整个作战企图时采用。

5,简单介绍美军作战命令的下达

(1)在美军作战指挥键的最高层,总统和国防部长负责决策“打不打”“何时打”等战略性问题,“如何打”则由战区司令部司令决定。伊拉克战争中,由布什和拉姆斯菲尔德组成的美国国家最高军事当局向中央司令部提供战争目的、预期军事状态等宏观指导,而作战计划、兵力调拨、战争实施等具体作战事宜均由弗兰克斯将军领导的中央司令部完成。

(2)美军常设的高层指挥系统分为国家军事指挥系统和联合作战司令部指挥系统两级。(3)美军最高统帅机关是由总统和国防部长组成的国家最高指挥当局,其指挥流程是:总统和国防部长的命令由参联会主席通过国家军事指挥系统下达给各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再由联合作战司令部司令负责具体指挥事宜。

最高指挥当局和联合作战司令部(总部)对作战部队有指挥权,参谋长联席会议及其主席无作战指挥权,但为二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当然,在特殊情况下,最高指挥当局也可以超级指挥一线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