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贝是声压级单位,记为d B 。是计量声音强度相对大小的单位,分贝值表示的是声音的量度单位。分贝值每上升 10 ,表示音量增加 10 倍用于表示声音的大小。1 分贝大约是人刚刚能感觉到的声音。适宜的生活环境不应超过4 5 分贝,不应低于1 5 分贝。按普通人的听觉0 -2 0 分贝 很静、几乎感觉不到。2 0 -4 0 分贝安静、犹如轻声絮语。4 0 -6 0 分贝一般、普通室内谈话6 0 -7 0 分贝吵闹、有损神经7 0 -9 0 分贝很吵、神经细胞受到破坏9 0 -1 0 0 分贝 吵闹加剧、听力受损1 0 0 -1 2 0 分贝难以忍受、呆一分钟即暂时致聋。分贝(2)通信系统传输单位在我们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离不开自然计数法,但在一些自然科学和工程计算中,对物理量的描述往往采用对数计数法。从本质上讲,在这些场合用对数形式描述物理量是因为它们符合人的心理感受特性。这是因为,在一定的刺激范围内,当物理刺激量呈指数变化时,人们的心理感受是呈线性变化的。这就是心理学上的韦伯定律和费希钠定律。它揭示了人的感官对宽广范围刺激的适应性和对微弱刺激的精细分辨,好象人的感受器官是一个对数转换装置一样。例如两个倍频的声音可以感受一个八度音程,而一个十二平均律的小二度正好是八度音程的对数的十二分之一。采用对数描述上述的物理量,一是用较小的数描述了较大的动态范围,特别有利于作图的情况。它也把某些非线性变化的量转换成线性量。例如频率从直流到1Hz的差别可比1000Hz到1001Hz差别大得多。当然频率的对数单位不是以dB而是以倍频程表示。另一个好处是把某些乘除运算变成了加减运算,如计算多级电路的增益,只需求各级增益的代数和,而不必将各级的放大/衰减倍数相乘。我们知道,零和小于零的负数是没有对数的,只有大于零的正数才能取对数。这样一来,原来的物理量经过对数转换后,原来的功率、幅度、倍数等这些非负数性质的量,它们的值域便扩展到了整个实数范围。这并不意味着它们本身变负了,而只是说明它们与给定的基准值相比,是大于基准值还是小于基准值,小于则用负对数表示,若大于则用正对数表示。分贝的计算很简单,对于振幅类物理量,如电压、电流强度等,将测量值与基准值相比后求常用对数再乘以20;对于它们的平方项的物理量如功率,取对数后乘以10就行了;不管是振幅类还是平方项,变成分贝后它们的量级是一致的,可以直接进行比较、计算。在电信技术中一般都是选择某一特定的功率为基准,取另一个信号相对于这一基准的比值的对数来表示信号功率传输变化情况,经常是取以10为底的常用对数和以e=2.718为底的自然对数来表示。其所取的相应单位分别为贝尔(B)和奈培(Np)。贝尔(B)和奈培(Np)都是没有量纲的对数计量单位。分贝(dB)的英文为decibel,它的词冠来源于拉丁文decimus,意思是十分之一,decibel就是十分之一贝尔。分贝一词于1924年首先被应用到电话工程中。在1926年国际长途电话咨询委员会召开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讨论并通过了使用传输单位的建议,贝尔和奈培正式在通信领域中普遍使用。分贝的代号也有过多种形式:DB、Db、db、dB。1968年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第四次全会,考虑到在通信领域里同时使用两种传输单位非常不方便,而当时无线电领域中却只使用着一种传输单位dB,因此全会一致通过了第B4号建议,规定在国际上只使用分贝一种传输单位,并统一书写为dB。我国在1980年以前,无线电领域多使用dB,载波电话、电报等多使用Np,依稀记得在1980年原邮电部邮科字第929号通知规定:全国电信部门统一使用分贝(dB)为电信传输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