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查封的车辆,已经依法拍卖、变卖的,买受人可以凭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到车辆管理所补办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材料。2、法院依法查封、拍卖、变卖的车辆,在法院确认所有权的执行裁定书送达后,买受人即取得车辆所有权。法院拍卖、变卖时没有移交车辆行驶证的,可以依法到车辆管理所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