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文化管理体制。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体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对宣传文化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方式和办法。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实行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加强宏观管理。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行政职能,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实行依法管理,加强文化法制建设,完善地方文化法规。探索建立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和完善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价体系和企业领导人考核办法。健全与文化体制改革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科学的文化产业统计指标体系。构建文化市场管理的信息网络体系。2.健全微观运行机制。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和社会保障三项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建立竞争、激励和约束机制,健全财务管理,加强经济核算,降低消耗,优化服务。经营性文化产业要以改革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为重点,培育市场主体,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进行企业改制,实施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管理机制,搞活经营,增强活力,壮大实力,提高竞争力,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建立资产经营责任制,具备条件的可实行资产授权经营,盘活国有资产,确保保值增值。3.健全文化市场体系。加快文化产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建设,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深化国有发行企业改革,发展社会化的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电影院线建设,尽快建立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艺术品、演出剧目的现代市场营销系统。进一步打破条块分割,减少流通环节,拓宽流通渠道,有效整合市场,形成以国有发行渠道为主、其他发行渠道为辅的格局。整合地方发行传输网络,促进跨地区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理顺文化市场管理体制,统一文化市场管理规则,实行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盗版盗印、非法出版、非法营销等不法活动。制止报刊摊派发行,优化结构,治理散滥。4.健全文化经济政策。按照十六大的要求,分别制定公益性文化事业政策和经营性文化产业政策。要增加对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落实对党和国家重要新闻媒体和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对体现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重大文化项目和艺术院团、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保护工作、对老少边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文化发展的扶持政策。调整政府投入结构,完善政府投入方式,实行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相结合,日常财政拨款与项目资助相结合,增强导向作用,提高投资效益。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单位的政策界限。公益性文化事业以政府投资为主,可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新闻媒体和出版社的宣传编辑部门不对外融资,必要时可吸收本系统资金;其经营部分转为企业后,在确保国家控股前提下,经批准可吸收国内社会资金,但投资方不能参与宣传编辑业务。要改革对经营性文化企业的支持办法,使其适应市场,增强活力。部分转制为企业的报刊社、出版社,在保证国家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扩大融资试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所涉及的影院改造、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书报刊分销、广告经营等领域,可按有关规定吸收境外资金和社会资金。5.健全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把深化改革同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发展文化产业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文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提高集约化经营水平和产业集中度。以资产为纽带,运用市场机制,推动兼并、联合、重组,实行多媒体经营和跨地区发展,打造文化品牌,重点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文化创新能力、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文化产业集团。已经组建的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集团,要进一步转换机制,整合资源,实行人事、财务和资源开发“三统一”。进一步整合文艺演出、书报刊、广播电视资源,着力解决重复建设、结构失衡、忽视效益等问题,解决部门报刊散滥问题。以省级党报、电视台为龙头,整合市 (地)、县两级报刊和电视台。6.健全对外文化交流机制。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开拓文化产品国际市场。制定有关政策,完善激励机制,重点扶持大型国有文化企业及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实力的文化事业单位,做大做强一批对外交流的文化品牌,积极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努力扩大文化产品出口份额。坚持以我为主、于我有利,扩大与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对我友好的国外知名文化集团的合作。进一步推动广播影视节目对外交流和境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