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执业药师资格和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2、应当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职称,没有专业要求,但必须是执业药师,并注册到店。

3、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不得在店外兼职。

开办药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及生产、销售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五年内不受理其申请,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拓展资料

开药店需要的手续

一,具有依法通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二,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

三,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者;

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