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目前外地户口迁入主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实行打分制,凡满足七大类指标累积得分达到100分者,即可具备入户上海的条件,包括:学历、在沪就职、在沪缴纳社会保险、在沪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省市(海外)工作资质、特殊成就、在沪创业投资纳税。

另外一种方案是需具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在上海依法缴纳所得税、在上海被评为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无违反国家及上海计生规定及其他违法记录的,均可以申请办理入户上海。

办理方法是将上述相关材料提交至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初审通过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且公示后,获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该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即可办理入户了。

扩展资料:

居转户申请材料:

1、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

2、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书;经批准,通过以聘代评的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提供单位的聘书;本市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4、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5、住房凭证,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