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由公司进行举证,一般来说,首先公司要制定规章制度,并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才对员工具有法律效力。下面四种情况下的规章制度没有法律效力。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根本没有规章制度;2、虽有规章制度,但规章制度内容不合法;3、规章制度内容虽合法,却不经民主程序制定;4、规章制度内容虽合法,也经民主程序制定,但没有向员工公示。至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一般指一下情形:(一)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及构成犯罪的行为:1,盗窃同仁或单位财物(包括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者。2,对同仁施以暴力、敲诈勒索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3,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4,在单位内聚众赌博。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500元以上为较大)。6,在单位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7,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8,对同仁有强制猥亵或者强奸行为者。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10,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名誉或经济损失者。11,伪造公司公文或者公章者。12,经公检法部门给予行政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二)违反单位考勤制度的行为: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2,连续旷工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以上者。3,一年内请事假30天以上者。4,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5,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5000元以上)者。6,违反公司考勤制度年度内累计计大过三次或者计大小过累计10次者。(三)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及工作纪律的行为:1,多次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年度内因此累计被记大过三次以上者。2,故意违反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给公司形象或者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3,因违反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记大小过年度内累计10次者。4,上班时间长时间从事非工作范围内的活动,被发现经批评仍不悔改且有三次以上的类似行为者。(四)违反单位诚信保密制度的行为:1,虚报工作成绩骗取公司奖励或者规避公司惩罚者。2,遗失重要公文未及时汇报者。3,故意撕毁公文者。4,故意泄漏重要商业秘密者。5,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公司提拔者。(五)影响生产秩序及侵害公司利益的行为:1,在外从事第二职业或其它也非法经营活动者。2,借用公司名义承揽业务谋取私利者。3,非法收授商业贿赂或者回扣者。4, 非法煽动罢工、怠工,影响生产秩序者。5,非法携带或拥有危险品或违禁品(如枪支、弹药、刀械、毒品等)进入公司者。6,工作严重失误导致公司大量产品不合格或者其他导致公司利益重大损失者。7,故意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六)违反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行为:1,员工拒不服从单位正常工作调动者。2,员工不服从上级指挥,目无领导,顶撞上级,而影响公司指导系统的正常运作,情节严重者。3,造谣生事,捏造需要事实,导致其他员工降薪、降职或受处分者。4,利用职权,散步虚假信息或者擅自发布命令,扰乱公司正常管理者。二、概括规定:1,违反公司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情节严重者。2,损害公司利益情节严重者。3,违法乱纪,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