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车辆予以暂扣;并根据该条例第六十九条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