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案件指以民商事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为内容的案件或纠纷。从大民法的广义角度,可统称为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所构成的案件。

具体可分为民事案件和商事案件,其中商事案件专指市场经济领域商事主体之间的纠纷案件。民事案件由《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等调整,涉及商事案件由《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等调整。

《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