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起诉的,主要提供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即可。一般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能够证明债务存在的合同、收据、借据、欠据、协议、信件、电报等;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提供可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能证明案件全部或者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提交申请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