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能扣减劳动者工资吗?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是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没有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报酬的行为。除法定允许代扣工资的情况外,用人单位一律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根据有关劳动法规,在如下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减发劳动者工资:(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代扣代缴劳动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职工病假只能享受病假工资,这种情况下可以减发工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如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中,规定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可以予以罚款处分(但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扣除金额标准)。(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二、单位能代扣员工工资吗?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公司是不能无故减扣工资的,但要是在法律明确规定下,那么单位才能对劳动者的工资进行扣减。当然,此时也需要区分清楚到底属于合法的扣减还是违法的,若要是违法的扣减员工工资的话,则单位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