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是指剥夺罪犯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罪犯适用拘役刑,应当具备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程度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再犯危险性比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