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养孤儿需要的条件在2021年《民法典》生效前后有所不同,在民法典生效之后,期领养条件为:1、收养人的子女之前最多为1人;2、具有抚养能力与条件;3、没有不利于小孩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4、没有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5、年龄在30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