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诉讼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但劳动争议适用仲裁前置,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