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公司财务的监管方式有:1、合伙人行使查阅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监管公司财务;2、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3、其他监管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八条由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