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可以去劳动仲裁,可以自己直接去申报工伤,如果需要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单位不予提供的,可以要求劳动能根据强制单位执行,再不配合,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属于工伤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社会保障、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申报,伤者本人或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向社会保障及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并且如果单位不予申报,认定为工伤后,社会保险将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工伤待遇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