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室友手机在宿舍充电、微信没下线之机,给自己发了10个200元的红包。结果,买礼物的钱有了,他也进了看守所。3月26日,李某因涉嫌盗窃罪被荣昌警方刑事拘留。“警察同志,我要报警,我的银行卡一直未离身,可卡里的2000元却不翼而飞。”3月26日中午12时许,荣昌区公安局昌元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小黄报警,称银行卡被盗刷。小黄称当天中午他手机在客厅充电,上了个厕所回来便发现手机收到一条扣钱短信,2000元没了,前后不过5分钟。民警了解到,小黄的银行卡与微信绑定,小黄的手机上并没有微信交易记录。民警与微信客服联系后得知,当天小黄微信有2000元的红包交易。小黄觉得疑惑,自己没发过红包,是谁动了手机?小黄告诉民警他目前和室友李某一起合租,当天只有他和李某在家。当民警找到李某了解情况时,李某神情紧张,支支吾吾。面对民警地盘问,李某只好承认自己动过室友的手机。李某交代,因为新交的女友生日快到了,但自己平时大手大脚花钱,没钱给女友买礼物,便趁小黄上厕所之际,拿起小黄手机给自己的微信号一次次地发红包。由于微信红包一次限额200元,李某一共发了10次红包,将小黄的2000元转入自己的微信零钱里。为了毁灭证据,李某还自作聪明地删掉了小黄手机上的红包发送记录。日前,李某因涉嫌盗窃被荣昌警方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法律解读】合租住房要注意安全,一定要选择可靠的合租伙伴,外出时尽量不要将贵重物品和大额现金留在家中,出门前要反复检查门窗,并将卧室门和防盗门反锁好。另外,应该保管好自己的手机,设置手机密码,不使用时应将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等电子支付软件及时退出,并将手机屏幕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