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有以下操作流程:

1、需要融资的企业咨询融资相关事项,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2、联系融资机构;

3、双方商议融资的金额、利率、期限等相关事宜并达成协议;;

4、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5、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6、出借方发放资金。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担保法》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